释义 |
恶意串通合同的法律后果是合同无效,应当追缴双方获得的财产,对于获得的财产应该收归国家,集体或者是返还给第三人。所以,目前我国法律当中并没有把恶意串通合同的这种做法定性成为犯罪,仅有的法律后果仅限于民事责任的承担。判定恶意串通合同是要看相关人员的主观意识。 一、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财产如何处理 1、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2、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对于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由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或返还给集体或第三人。 二、正当借贷合同无效要怎么办 1、借贷合同无效,借款人应当返还借款 合同无效后,当事人依据合同所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对方。 2、借贷合同无效,根据过错承担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是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方式。如果贷款人已经提供借款,返还借款不足以弥补损失时,借款人应当赔偿损失;如果贷款人实际未提供借款,但合同无效是借款人过错造成的,则由借款人向贷款人承担赔偿损失责任;如果合同是双方过错造成的,则由双方按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3、追缴财产 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 三、借款合同的效力如何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借贷合同的效力的认定,主要看合同是否依法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就具有法律效力,是具有约束力的。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