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债务人不履行合同分为完全不履行和部分不履行两种情形。如果对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完全不履行时,有权在要求其继续履行或申请解除合同,当非违约方选择了合同的解除,则合同对双方不再有拘束力。如果对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部分不履行时,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或依据合同赔偿违约金,以弥补损失。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