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过户哪里主管办理 |
释义 |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的建设主管部来管理本区域内的城市的房地产转让相关工作。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的房地产主管的部门来负责本区域内的城市房地产的相关转让管理的工作,也就是说本地的房地产的管理部门来负责办理房产过户。 房屋过户去哪儿办理 房屋过户通常在房产局的房屋交易中心办理房产证。 办理房屋过户的材料 办理房屋过户的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书;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在办理的时候,需要交一些费用,比如继承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评估价的2%或按照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和继承过户的税费等等。 办理房屋过户赠与的步骤 办理房产赠与手续的具体步骤是: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根据《契税暂行条例》规定交纳契税,领取契证。 3.办理公证。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正的联合通知》第三条规定,赠与房地产必须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怎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流程 房屋过户手续流程如下: (一)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 (二)确定房屋面积,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者带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也可以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 (三)提交相关文件,填写《登记申请表》。需提交的材料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大房产证复印件等。填写好的申请表需要请开发商审核并盖章。 (四)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小区办收取还是银行代收,都必须保留好缴纳凭证,这两笔款项的缴纳凭证是办理房产证的必需文件,一旦遗失会影响获得房产证。 (五)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一定要保存好管理部门给的领取证书的通知书,并按照上面通知的时间领取房产证。另外,在缴纳印花税和产权登记费、工本费时需仔细核对房产证的记载,尤其是面积、位置、权利人姓名、权属状态等重要信息。 房屋过户去什么单位办理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的建设主管部来管理本区域内的城市的房地产转让相关工作。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的房地产主管的部门来负责本区域内的城市房地产的相关转让管理的工作,也就是说本地的房地产的管理部门来负责办理房产过户。 该内容由 曲兴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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