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个体户营业执照异地不可以注销,必须在在原登记注册地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申请注销登记的具体方法如下: 1、提出注销申请,公司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提供相应的材料,具体如下: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3)税务部门出具的税务登记证注销证明; (4)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经营者不能到场的提供委托书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向税务机关提出注销税务登记的申请,税务部门会对公司清查之后,出具注销意见书; 3、申请公司注销,工商局会让公司在公开媒体出具清算公告; 4、在一定的时间内,如果别的单位没有对注销提出意见的,那么工商局会办理注销手续。 简易注销的方法如下: 1、主动公告、提交承诺,企业自己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 2、登记机关自行推送信息给相关机构,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的还要推送至同级商务主管部门; 3、利害关系人、政府部门提异议; 4、简易注销,公告期满后,企业方可向企业登记机关提出简易注销登记申请。 综上所述,个体户营业执照必须在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不可以异地申请办理,注销可以申请简易注销,主动公告、提交承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市场主体变更经营范围,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被吊销、撤销或者有效期届满的,应当自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被吊销、撤销或者有效期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或者办理注销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