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过的人再去登记需要什么证件啊 |
释义 | 离过婚的必须携带离婚证,其他的和正常的一样。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本人无配偶。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登记离婚可以到当事人双方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办理。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去登记离婚需要准备什么证件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的人再结婚需要哪些证件 离婚的人再婚需要提交以下证件: 1、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红底双人照(可当场拍照); 4、离婚者需要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5、婚检证明(自愿)。 属于离异的,应提供由婚姻登记机关开具的单身证明。所以离婚后再次结婚的,需要提交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还有离婚证或者法院的离婚判决书,这几样是一定要提交的,还有一个婚检证明的话,主要还是要看当地部门的要求。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周琦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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