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口头威胁不算恐吓罪,我国现行法律没有规定此罪。只是存在恐吓威胁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如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则涉嫌寻衅滋事。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