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证券监督派出机构有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吗 证券监督派出机构按照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证券法》 第七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全国证券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派出机构,按照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权履行哪些职责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服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进行现场检查;  (二)进入涉嫌违法行为发生场所调查取证;  (三)询问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对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事项作出说明;  (四)查阅、复制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财产权登记、通讯记录等资料;  (五)查阅、复制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证券交易记录、登记过户记录、财务会计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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