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公务员探亲假路费报销
释义
    法律分析:凡工作满一年的全民正式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报销探望配偶路费;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报销探望父母路费。1、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可报销一次探望配偶路费。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年可报销一次探望父母路费。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可报销一次探望父母路费。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第六条 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7 6:3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