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路费报销政策:探亲假期相关规定 |
释义 | 探亲假路费报销规定:根据1981年国务院36号令,职工探亲假期和往返路费由单位负责。配偶探亲假为30天,未婚职工探亲假为20天,已婚职工每4年假期为20天。往返路费在个人月工资30%以内由个人自理,超过部分由单位负担。各省可制定实施细则,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探亲待遇由地方政府规定。该规定自1981年2月9日起生效,废止1958年的暂行规定。 法律分析 标题:探亲假路费报销规定 内容:按规定,回省外探亲的路费报销标准,如何报销,有什么依据? 答复部门:市财政局答复时间:2009-01-1616:01:21 回复:你好: 目前国家新的关于职工探亲待遇规的定还没有出台,在此之前,各单位仍应参照1981年国务院36号令执行。现将国发[1981]36号文附上。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国发[1981]36号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 第一条为了适当地解决职工同亲属长期远居两地的探亲问题,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但是职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第三条职工探亲假期: (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 (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四十五天。 (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二十天。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 第四条凡实行休假制度的职工<例如学校的教职工),应该在休假期间探亲;如果休假期较短,可由本单位适当安排,补足其探亲假的天数。 第五条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 第六条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百分之三十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第七条各省、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并抄送国家劳动总局备案。 自治区可以根据本规定的精神制定探亲规定,报国务院批准执行。 第八条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探亲待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自行规定。 第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一九五八年二月九日《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回家探亲的假期和工资待遇的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结语 根据市财政局于2009年1月16日的答复,国家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新规定尚未出台,因此各单位仍应按照1981年国务院36号令执行。该文件规定了职工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的具体安排,包括探望配偶和父母的假期长度和往返路费的负担等。各省、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国家劳动总局备案。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规定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探亲待遇。该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同时废止了1958年2月9日的暂行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七章 婚姻家庭权益 第七十条 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享有平等的监护权。 父亲死亡、无监护能力或者有其他情形不能担任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的,母亲的监护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九章 附 则 第八十五条 本法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八章 法 律 责 任 第八十一条 不按规定履行优待老年人义务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