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补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是否可以? |
释义 | 补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可行性及劳动合同的内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单位超过一个月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与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合同终止条件和违约责任。未签署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和离职补偿金,计算方法基于月收入和工作年限。 法律分析 一、补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是否可以 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不签之前的工资需要双倍支付,但是不签之后就没有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劳动合同的内容 1、劳动合同期限。 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期限等等均属这一种;无固定期限,合同期限没有具体时间约定,只约定终止合同的条件,无特殊情况,这种期限的合同应存续到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 2、工作内容。 在这一必备条款中,双方可以约定工作数量、质量,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等内容。在约定工作岗位时可以约定较宽泛的岗位概念,也可以另外签一个短期的岗位协议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还可以约定在何种条件下可以变更岗位条款等等。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在这方面可以约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各项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措施,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措施与制度,以及用人单位为不同岗位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工作的必要条件等等。 4、劳动报酬。 此必备条款可以约定劳动者的标准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的数额及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等。 5、劳动纪律。 此条款应当将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约定进来,可采取将内部规章制度印制成册,作为合同附件的形式加以简要约定。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这一必备条款一般是在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因这类合同没有终止的时限。但其他期限种类的合同也可以约定。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般约定两种违约责任形式,第一种是一方违约赔偿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即赔偿损失的方式;二是约定违约金的计算方法,采用违约金方式应当注意根据职工一方承受能力来约定具体金额,避免出现显失公平的情形。 劳动者在没有与单位签署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应该向劳动者支付双倍的工资,如果单位依旧拒绝签署的话劳动者可以直接离职并且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的工资外加支付离职补偿金。离职补偿金需要按照劳动者的月收入以及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来计算。 结语 根据具体情况判断,补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可行性取决于《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该条款规定,用人单位在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应向劳动者支付每月二倍工资。而对于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也应向劳动者支付每月二倍工资。此外,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方面的约定。劳动者在无合同情况下,应支付双倍工资,并可要求单位支付离职补偿金,补偿金的计算根据月收入和工作年限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五章 工 资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及劳动者的权利义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一条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报酬不明确的解决】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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