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个人能起诉离婚吗 |
释义 | 个人可以作为原告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或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 离婚诉讼流程如下: 首先,原告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的立案庭递交诉讼材料,包括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子女出生证明、财产清单、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申请立案。 其次,立案庭经过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通知原告准予立案,原告凭缴费通知书缴纳诉讼费。 再次,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法官通知双方领取传票,确定开庭的时间、地点。 最后,法院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开庭审理,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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