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过继孩子需要什么条件 1、过继孩子需要的条件如下: (1)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是,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30周岁; (2)被收养人的条件是,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四条 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借收养名义买卖未成年人。 第一千一百条 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未成年人或者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可以不受前款和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二、收养人应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1、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2、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收养人的年龄、婚姻、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等能力的证明; 3、收养的是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还需提供社会福利机构同意收养的证明; 4、收养弃婴和儿童,须出具主管部门查找不到其亲生父母的证明; 5、收养残疾儿童的,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残疾状况证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