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在依法执行职务时,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员、辩护人、代理人,有权进行询问和调查,并可以对其所持有或控制的物品、证据进行搜查。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家庭权受法律保护。因此,若公安机关要对家庭成员进行搜查,需要有法定的程序,并且家庭成员有权拒绝非法搜查。 法律依据: 1.《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公安机关在依法执行职务时,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员、辩护人、代理人,有权进行询问和调查,并可以对其所持有或控制的物品、证据进行搜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五条:“家庭权受法律保护。国家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