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如何知道人还在不在看守所 知道人还在不在看守所首先要看是否存在依法被逮捕、刑事拘捕的情形,被拘捕或者逮捕的,一般家属会收到通知。此外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能在看守所执行。 属于后者的,可以向办案机关的承办人了解,或者到当地的看守所的接待处或者公安机关查询。因为看守所收押人犯,会进行记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条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捕的人犯的机关。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 第九条看守所收押人犯,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捕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追捕、押解人犯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 二、看守所一般关多长时间才取保候审 看守所一般关多长时间才取保候审没有规章,只规章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