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开发商购买停车位时,是否应签订合同或协议 |
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在合同中对车位的停车类型有明确约定的,应当按照合同履行,如果开发商提供的车位不符合约定标准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未约定的,双方可以协商补充约定。因此,对开发商提供不符合条件的停车场,并擅自更换的行为,业主可向开发商要求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从开发商购买停车位时,是应签订合同还是协议 法律分析:如果在合同中对车位的停车类型有明确约定的,应当按照合同履行,如果开发商提供的车位不符合约定标准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未约定的,双方可以协商补充约定。因此,对开发商提供不符合条件的停车场,并擅自更换的行为,业主可向开发商要求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购买车位时如何辨别是否有产权 购买车位时辨别是否有产权的方法是:车位面积分摊的归全体业主所有;车位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位产权的归开发商所有;属于国家强制配套的人防工程的车位归国家所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第三百四十四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四十五条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拆迁房屋说是签订拆迁协议,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可以办理房产证,可以加急 房屋产权到期后房产证的处理,民法典没有规定,但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的缴纳或者减免,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法办理。土地上的房屋和其他房地产的所有权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购买车位时应该如何辨别是否有产权 购买车位时辨别是否有产权的方法是:车位面积分摊的归全体业主所有;车位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位产权的归开发商所有;属于国家强制配套的人防工程的车位归国家所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第三百四十四条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四十五条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您好,询问购买的停车位宽度是否为白线尺寸 不算,停车位宽度是从白线内径测量。小区内的停车位大小并没有统一标准,因为车型不同,所以车位划分也不相同,具体的尺寸一般由开发设计部门决定,只要符合停车需要就可以了。 小区内的停车位大小并没有统一标准,因为车型不同,所以车位划分也不相同,一般由开发设计部门决定,只要符合停车需要即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第二十条 机动车的驾驶培训实行社会化,由交通主管部门对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实行资格管理,其中专门的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由农业(农业机械)主管部门实行资格管理。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学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驶技能的培训,确保培训质量。任何国家机关以及驾驶培训和考试主管部门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该内容由 冯莹莹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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