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买卖过户需要准备什么证件 |
释义 | 法律分析:财产转让需准备的资料有不动产转让登记申请表,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卖方所需材料有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结婚的,需要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原件;夫妻一方不能到场的,必须先写一份委托书,然后到司法局办理公证,带一份户口簿复印件。买受人要求的材料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及复印件。如果你是单身,需要到市民政局开具单身证明,还有房地产权证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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