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赠予双方到公证处办理赠予公证手续,领取赠予公证书、申请人到测绘所办理面积测绘或转绘,领取结果、申请人到征收契税窗口办理完税手续,领取完税证明、申请人备齐资料到收件窗口申请赠予登记、收件人员收件立案受理,缴交登记费,核发《房地产申请登记回执》、办案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核,通知申请人到发件窗口领证、申请人凭登记回执到发件窗口领取《房地产权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