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第一百八十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上诉期限过了怎么办啊 《刑事诉讼法》第219条规定的内容: 1、当事人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10日; 2、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5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2日起算。 就是说,当事人如果对判决和裁定不服,需要在此期间提起上诉或者抗诉。在这期间,当事人可能由于某种原因,错过了上诉期,未能及时向法院提起上诉。 也就是说,刑事案件超过上诉期限,未提出上诉的,判决生效。但是,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判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申诉期间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10天育儿假怎么算 夫妻双方各有10天育儿假:家里有三岁以下幼儿的,在职的夫妻双方职工均可享受10天的育儿假(意思是孩子的爸爸妈妈每年都可以分别享受10天的育儿假)。 从各省的政策来看,育儿假以自然日计算,包括法定节假日,此外育儿假可以分次休假。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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