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纠纷能否反诉? |
释义 | 离婚纠纷一般不可以提反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且诉讼过程中,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而离婚诉讼的主张基于当事人解除婚姻关系而产生,即财产和子女的相关主张不能提出反诉。 一、民事诉讼增加诉讼请求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民事诉讼增加诉讼请求的法律规定有: 1.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2.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3.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二、老公去世了要离婚怎么办 丈夫死亡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但不可以向民政局申请登记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方被宣告失踪,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离婚。如果一方死亡的,则双方婚姻关系消除。 三、原告反诉被告怎么办 被告反诉原告,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被告反诉后,作为原告应该针对对方反诉的诉状、证据,提出答辩及反驳的证据,积极应诉。 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有权提起反诉。提出反诉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反诉是在本诉进行中提起的,本诉尚未提起,或者本诉已经审理终结,不能提出反诉。 2、反诉的被告必须是本诉的原告。即反诉与本诉的当事人相同,只是他们之间的诉讼地位互换而已。 3、反诉与本诉的诉讼标的或者诉讼理由必须有联系。 被告可向本诉的原告提起反诉,也可基于与本诉的相同事实追加本诉案外人作为反诉的共同被告,但不能以本诉中其他被告作为反诉被告。向本诉的人民法院提起反诉,本诉法院应当有管辖权且反诉不违反专属管辖的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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