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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妨碍民事诉讼的情形 -上诉
释义
    法律分析:
    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是指破坏民事诉讼的正常秩序,阻碍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顺利进行的言行。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有:
    (1)人民法院认为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2)伪造、隐藏、毁灭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3)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4)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害人民法院调査取证;
    (5)以隐瞒存款和其他财产等方法推拖、拒绝履行义务;
    (6)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査封、扣押、冻结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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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 7:2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