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断恶意透支的信用卡标准 |
释义 | 信用卡恶意透支的判断标准及追诉规定:透支超额或超期,经两次催收后三个月不归还,构成恶意透支;透支超过一万元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追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四条规定,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应立案追诉。如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已全额偿还且情节轻微,可不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信用卡恶意透支的判断标准: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就属于恶意透支。如果透支数额超过一万元的,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公安机关应予追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四条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 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拓展延伸 检测违规信用卡使用的准则 检测违规信用卡使用的准则是为了保护信用卡持有人的权益和银行的利益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标准。这些准则包括但不限于:监测信用卡交易的异常模式和频率,例如大额消费、异地消费等;识别可能存在的信用卡盗刷、欺诈和恶意透支行为;建立有效的身份验证和验证机制,以确保持卡人的身份真实可靠;加强对商户的风险评估和监管,以减少与违规使用信用卡相关的风险;建立及时的预警和报告机制,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通过严格执行这些准则,可以最大程度地保护信用卡持有人的利益,维护良好的信用卡市场秩序。 结语 信用卡恶意透支的判断标准明确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构成恶意透支。若透支数额超过一万元,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公安机关应予追诉。为保护信用卡持有人权益和银行利益,应采取一系列准则和标准,如监测异常交易、识别盗刷行为、加强身份验证和商户监管等。严格执行这些准则,维护信用卡市场秩序,保护持卡人利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四条 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 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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