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开招标的特点有哪些 |
释义 | 公开招标方式体现了市场机制公开信息、规范程序、公平竞争、客观评价、公正选择以及优胜劣汰的本质要求。 公开招标因为投标人较多、竞争充分,且不容易串标、围标,有利于招标人从广泛的竞争者中选择合适的中标人并获得最佳的竞争效益。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其他有关部门指定媒介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招标公告,符合招标项目规定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受所在地区、行业限制,均可申请参加投标。 一、招标投标活动遵循的基本原则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1、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遵循公开的原则,主要是指:(1)进行招标活动的信息要公开。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需要进行资格预审的,应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方应当向3个以上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邀请书。(2)开标的程序要公开。(3)评标的标准和程序要公开。(4)中标的结果要公开。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贯彻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对招标方来说,就是要严格按照公开的招标条件和程序办事,同等地对待每一个投标竞争者,不得厚此薄彼,亲亲疏疏。 2、诚实信用是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遵守诚实信用原则,要求招标投标各方都要诚实守信,不得有欺骗、背信的行为。 二、违法发布公告的责任有哪些 具体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的: (一)、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不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介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 (二)、在不同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的内容不一致,影响潜在投标人申请资格预审或者投标; 1、构成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1)责令改正 (2)罚款行政监督机关可以对其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是否处以罚款由行政监督机关根据招标人违法情节的轻重、影响大小等因素决定。 2、构成规避招标的法律责任: (1)责令改正 (2)罚款是否处以罚款由行政执法机关决定。如予以罚款,其罚款幅度为该项目的合同金额的5‰以上10‰以下。 (3)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招标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行政执法机关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 (4)给予行政处分行政处分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六种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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