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领取社保失业金需要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本人的身份证明、失业的证明,例如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和缴纳失业险满一年的证明;然后进行登记备案,并表明自己有求职意向,材料齐全,社保局审核通过后就可以领取失业金。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