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骑电动车路上擦伤,如何判断责任? |
释义 | 当事人这样应对交通事故:1、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保存证据、抢救伤员;2,向交通警察报警;3、在确保区安全的情况下,将车辆转移到不影响交通的位置上并树立危险标志;4、撤离现场,等待交通警察来处理后续事宜。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我骑电动车走机动车道,另外一个人骑电动车路口直接出来,哪个责任比较大 机动车道上撞到电动车的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划分。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的,承担全部责任;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有过错的,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导过错,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的,他方无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我骑着一辆电动车,前面的一辆车突然停了下来,导致追尾谁的责任 前车正常行驶突然停下造成的追尾是后车的责任。因为后车需要和其他车辆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所以一般是后车的责任。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遵守规定。哪些情况后车追尾需要前车负全责1、如果前车有出现掉头的行为,从而引起后车追尾事故,这种情况需要前车负全责或者承担部分责任;2、前车在等待红绿灯的过程中,突然有溜车的现象,从而引起后车追尾,或者是由于前车存在倒车的行为造成追尾事故,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前车承担全部责任;3、如果道路处于非常拥挤的状态,旁边车道内的车辆,直接加塞到前面,从而引起后车有追尾事故,这样前车也需要承担全部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骑电动车突然有人闯过来,我摔倒了,谁的责任? 法律分析: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对方骑车摔倒是当事人的行为导致的,当事人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如果对方骑车摔倒是自身导致的,则当事人不需要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骑电动车的时候,前面自行车突然左拐一下导致我撞到她,算谁的责任 开车转弯被自行车撞了,机动车的责任,因为转弯要让直行。但具体的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进行认定。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红绿灯路口,我绿灯超速当场把一个骑两轮电动车的59岁老人撞死,怎么办? 交通事故中肇事者与受害者都死亡的,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等现场人员应当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该内容由 王玉青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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