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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释义
    一、申请设办医疗机构单位或个人向县卫生局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申请报告,并填写《医疗执业登记注册书》,应提交:
    1、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名录和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2、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
    3、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
    4、验资证明、资产评估报告;
    5、普通设备清单和药品种类清单。
    二、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二)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三)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是多久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是多久,床位在100张以上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以及专科医院、疗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5年,其他医疗机构为3年。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持证人必须凭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其副本,向有权的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换领新证。
    申请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应当具备的条件:
    1.有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2.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3.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5.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6.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医美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后果是什么
    当前,市面上活跃的医疗美容机构众多,其中一定数量的医疗美容机构没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尤其一些美甲店、美容店等,打着“美甲”、“面部美容”等生活美容的招牌,擅自为消费者打“玻尿酸”、“水光针”等这些只有医疗美容机构及医疗美容主诊医师才能实施的医疗美容行为。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及《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经登记机关核准开展医疗美容诊疗科目,不得开展医疗美容服务。”因此,上述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美甲店、美容店,却实施医疗美容行为,明显违法。根据《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第四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经发现上述违法行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该条款进行处罚。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责任是什么
    当前,市面上很多医疗美容机构没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尤其一些美甲店、美容店等,打着“美甲”、“面部美容”等生活美容的招牌,擅自为消费者打“玻尿酸”、“水光针”等这些只有医疗美容机构及医疗美容主诊医师才能实施的医疗美容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经登记机关核准开展医疗美容诊疗科目,不得开展医疗美容服务。因此,上述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美甲店、美容店,却实施医疗美容行为,明显违法。行动建议:接受医疗美容服务前,消费者均有权向医美机构要求出示相关资质和经营许可,消费者应当选择正规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问题
    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检验时,有效期不变。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过期的,到卫生局从新审核办理即可。
    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即可。经审核合格的,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和不予批准的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医疗执业许可证是有有效期的,一旦过了执业的有效期,执业许可证自动失效,必须到相关部门重新办理。如果在过期以后继续执业,那就可能违反法律了,带来的法律后果需要执业的人承担。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年检内容是什么,需要哪些材料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年检内容是:
    1.按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检查;
    2.审查医护人员执业资格和执业注册情况;
    3.审查医疗废物处理情况;
    4.审查医疗机构医疗安全、药品安全(特别是毒麻精放药品)、设备安全以及综合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5.审查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情况。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年检需要的材料有:
    1.《医疗机构校验申请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
    3.医疗机构年度工作报告,包括医疗安全、医疗服务、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处理、医疗广告发布、综合安全管理等;
    4.医疗机构房屋产权证明或者房屋使用证明;
    5.资信证明或资产评估报告;
    6.科室医护人员名单以及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
    7.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审批及工作开展情况;
    8.消防部门出具的验收意见书和环保部门出具的污水终末质量检测报告;
    9.医疗废物处理情况;
    10.医院评审合格文件;
    11.卫生行政部门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该内容由 游潘念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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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3:3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