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代偿债务后可以享有原抵押权吗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抵押权人在债务人偿还债务后不能享有原抵押权,但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现实中,债务常有担保,如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债权人可要求担保人承担债务。1. 民法典规定,抵押权是抵押权人所享有的。提供人替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不能再享有原有的抵押权,但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2. 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债务是有担保的,债务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该内容由 左少林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