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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疗机构或医生是否需要事先告知患者任何可能的后遗症或并发症?
释义
    法律分析:根据《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医务人员在提供医疗服务前,应当详细告知患者治疗的方法、风险、注意事项等,患者应当充分知情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其中,治疗风险包括可能出现的后遗症或并发症。医生有告知义务,否则发生医疗事故,医生将承担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1.《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七条:“医务人员在提供医疗服务前,应当全面、详细告知患者治疗目的、治疗方案、治疗风险及可能的不良反应等情况,并尊重患者意愿,征得患者或其近亲属同意。”
    2.《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三十一条:“医师应当认真审查病历和其他医疗资料,了解患者的病情,向患者及其法定代理人说明病情、诊断结论、治疗计划、治疗风险及可能的不良反应,征得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三条:“当事人一方对交易标的及有关条款的内容明确表示或者应当明知对方对该标的或者条款的内容存在误解而不作说明的,对方一方的误解属于基本原则性内容的,基于公平原则,这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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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9:5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