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医疗事故的行政责任,是指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不遵守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违反法律、法规,造成患者存在严重后果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 医疗事故的行政责任是指什么呢 医疗事故的行政责任主要表现为行政处罚,根据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医疗事故是什么责任 一般是民事赔偿责任,有违反相关规定的,涉嫌行政责任,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处理医疗事故过程中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关于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有关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蒋先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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