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包括哪些 |
释义 | 一、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包括哪些 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1、导致患者死亡或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2、导致了3人以上人身损害的后果; 3、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4、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形】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二、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如何处理 1、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处理程序及办法如下: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时,医疗机构必须在过失行为发生后的12小时以内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当事人协商解决中,医方是解决后7日内履行报告义务,需鉴定的由双方共同委托鉴定。 3、尽管当事人可以据此申请处理,但申请后应适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处理程序。当事人申请处理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先在10日由审查,决定受理后方才判定或移交鉴定、鉴定费由申请人预交,不构成医疗事故的,由申请人承担。 4、它同样应适用诉讼优先原则,即凡诉讼中可能处理的问题,卫生行政部门不处理或终止处理。但责令医方采取救治措施、对违反报告义务行为的处分等行政专有职权仍应履行。诉讼优先,明文规定适用于当事人申请处理争议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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