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外地参保人员来京就医,按照参保地医保规章进行报销,基本上分为两种方法:第一种是直接结算,第二种是全额垫付。直接结算时,执行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章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章(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本人参保地医保报销政策有哪些。异地参保人员在本人参保地未按照当地医保政策有哪些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的,在京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需由参保人员与定点医院全额结算后,按照参保地政策有哪些进行费用申报(具体情况需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章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