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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增加合伙人如何写
释义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五十一条的“在合伙经营过程中增加合伙人,书面协议有约定的,按照协议处理;书面协议未约定的,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的,应当认定入伙无效”的规定,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和投资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和投资份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而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和投资份额时,则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四条规定,除合伙合同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一、新增合伙人怎么确定其股份
    首先新增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其股份应当与原合伙人协商达成一致,通常采用增资扩股或原股东股份转让来完成。增资扩股就是增加企业的总股本,由新入伙人认购增加部分股本,其他合伙人的股份比例相应被稀释。股份转让则由原合伙人转让给新合伙人。不管采用哪一种方式,都应在合伙人协商并达成一致的情况下进行,并重新签订合伙协议书,并更换企业营业执照。
    二、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企业债务承担
    在有限合伙存续期间,中途加入为普通合伙人的,与加入前的合伙债务无关。《合同企业法》第四十四条的第1款规定的含义在于,入伙协议为合伙人内部之约定,在合伙人内部具有法律效力。但入伙协议并不为外部所知晓,该内部约定对合伙之外的第三人债务不能产生法律效力。故为加强对人债务的保护,在本条的第2
    款中规定了新合伙人对于其加入前的合伙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因此,本条第1款规定是针对合伙人内部关系而言的,而第2款则是针对合伙之外的第三人而言的,并不存在矛盾。同理,如果入伙协议约定不承担的,此约定针对合伙人内部为有效,对外部第三人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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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8 2:2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