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于合伙企业的债务,应当先以企业的财产来进行清偿,当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那么不能清偿的部分,就由全体合伙人来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相关延伸】合伙企业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合伙债务按照以下顺序清偿:(1)清算费用;(2)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3)所欠税款、债务。《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