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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调解结案的案件和离婚案件,由双方当事人
释义
    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是不是就不可以反悔了,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还能起诉吗
    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可以反悔。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需要主张离婚的原告,6个月以后再次起诉离婚,但是如果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是否必须出庭
    离婚诉讼直接涉及当事人人身关系,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是法院判决离婚与否的一项重要因素。而夫妻感情变化微妙,即便是有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无法体会和准确地表达当事人在特定环境下的意志变化。因此一般情况下,当事人本人应当出庭参加离婚诉讼。
    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该如何办
    由于离婚案件,主要是为了解除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如果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死亡,那么婚姻关系就自行消灭,就没有必要再用法律手段再来解决实际已经不存在的婚姻关系,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就应终结该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因此,在离婚诉讼中,一方死亡的,法院应依法结束诉讼程序。
    原告也可自行向法院申请撤诉,需要向法院递交撤诉申请书,符合法律规定的,法院准予撤诉,制作裁定书。撤诉原告可以退回起诉费的一半费用。
    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可以不给律师费吗
    不可以的,律师费是需要支付的。即使支付了,一般不退。法院调解也是解决事情的一种方式,且律师通常也参与了调解过程,通过调解结案一般也是在代理协议中约定的一种结案方式,律师没有其他过错,不退费。
    离婚案件审理需要当事人到场吗
    离婚涉及身份关系,律师作为委托人只能一般授权代理。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但是,离婚诉讼是涉及双方当事人身份关系的纠纷,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到庭应诉,对于人民法院正确审查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以及家庭财产的具体状况等会增加一定的难度。所以,《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这一条规定,一直被认为是立法要求离婚当事人亲自到庭的特殊规定。当然,如果一方当事人有特殊情况,可以不到庭,法院也可以缺席判决。这里的特殊情况,主要是指夫妻一方下落不明、无民事行为能力、患重病等。
    《民事诉讼法》第62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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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19:3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