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时起诉争孩子抚养权需要的证据:证明孩子年龄、证明孩子跟谁最有利于成长的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已满八周岁的需要听取孩子的意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