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2011年1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又称为“国八条”) 自2011年1月26日通知下发之日起执行。其他各有关部门根据该通知要求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由各相关部门制定并确定具体实施日期。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以下简称国发10号文件) 一、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责任 地方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责任,严格执行国发10号文件及其相关配套政策,切实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各地要继续增加土地有效供应,进一步加大普通住房建设力度;继续完善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和税收政策,进一步有效遏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完善房地产统计基础数据;继续做好住房保障工作,全面落实好年内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的目标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