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前父母买房,婚后登记在子女名下属个人财产,离婚时对方无权分割。司法解释规定,父母为婚前夫妻购房出资应认定为对子女赠与,除非明确表示赠与双方。 法律分析 婚前父母购买的房产,在婚后登记在子女名下,属于夫妻一方的赠与,该房产是该方的个人财产。根据民法典婚姻编的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应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离婚时,另一方无权分割该房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