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离婚,父亲再婚,生了儿子。现在父亲病逝了。作为女儿,我能继承父亲的财产吗? |
释义 | 父母去世后子女能继承财产。继承财产的方式如下:1、如果父母在生前留有遗嘱,按照遗嘱内容继承;2、如果父母没有遗嘱,其子女进行法定继承,即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继承,第二顺序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3、如果子女死了,其孩子可以代位继承,只有征得继承人的同意,其中一人才能继承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我父母离婚跟着母亲。父亲再婚,现在病逝,我有继承权吗? 有继承权。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继承人都有继承的权力。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没有遗嘱就按法定继承。配偶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父母离婚,跟着母亲。父亲再婚,现在病逝,我是否有继承权 有继承权。只要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继承人都有继承的权力。继承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没有遗嘱就按法定继承。配偶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我父亲去世了,我能继承祖父母的财产吗? 继承的财产法律的规定如下:1、继承的财产一般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例如,合法收入、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财产性权利、股权等;2、继承财产一般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若存在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若存在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3、其他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父母离婚,我判给父亲,现在母亲再婚,有养女,我能继承母亲的遗产吗? 父母离婚后,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民法典》继承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父母离婚,我判给父亲,现在母亲再婚,有养女,我能继承母亲的遗产吗? 父母离婚后,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民法典》继承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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