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临时工合同病假多长时间? |
释义 | 临时工合同病假医疗期根据工龄和在职时间确定,可享受三到二十四个月的病假。病休时间按不同医疗期累计计算,薪资待遇和疾病救济费按规定执行。非因工致残或难治疾病需劳动能力鉴定,一至四级退出岗位,享受退休待遇,五至十级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解除合同需按规定补偿。 法律分析 一、临时工合同病假多长时间? 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受伤医疗期根据职工在公司的在职时间,根据医院出具的病假条,可以享有三到二十四个月的病假医疗期。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二、职工的病休时间的计算方式是怎么样的?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三、职工病休期间的薪资待遇是怎么样的?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五条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息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息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第八条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结语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临时工的病假医疗期根据其在公司的在职时间而定,可以享有三到二十四个月的病假医疗期。病休时间的计算方式根据医疗期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在医疗期内,职工的薪资待遇、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对于非因工致残或难以治疗的疾病,劳动鉴定委员会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决定相应的待遇和劳动关系解除方式。对于医疗期满尚未痊愈的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21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侵占工会经费和财产拒不返还的,工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并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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