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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安机关回避由谁决定 -回避
释义
    法律分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与案件有利害关系需要回避的,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条 公安机关负责人、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提出回避申请,没有自行提出回避申请的,应当责令其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二条 公安机关负责人、侦查人员自行提出回避申请的,应当说明回避的理由头提出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记录在案。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要求公安机关负责人、侦查人员回避,应当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头提出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记录在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三条 侦查人员的回避,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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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9:5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