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1.遵从约定。2.夫妻共同财产平分。3.兼顾弱者和妇女权益,弱者得到适当倾斜。4.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伪造债务者可以少分或不分。 法律分析 1、遵从约定,包括婚前财产约定和婚後财产约定。 2、平均分配,即一般没有财产特别约定时,夫妻共同财产平分。 3、兼顾弱势者和妇女权益,弱势者是指以下情形:如,离婚後生活有困难;一方身体患有疾病;离婚是由於一方有第三者介入,因该方有过错,相对而言,对方就属弱势者;离婚是由於男方的暴力行为所致,女方即为弱势者。存在弱势者情形时,则在分割财产时,以平均分配为基础适当向弱势者倾斜。 4、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时,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三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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