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景德镇市企业设立法律依据是什么 |
释义 | 一、景德镇市企业设立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二、景德镇市企业设立的办理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外商投资的公司填写) 2、公司章程、合同(合同仅限于依照《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等法规申请设立的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提供)。 3、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4、法定代表人、董事/联合管理委员会委员、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 5、住所(经营场所)合法使用证明 6、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7、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原件或有效复印件 8、外国投资者的资信证明(仅限于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提供)。 9、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10、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三、景德镇市企业设立办理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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