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和对方协商,签订分期还款协议,让对方撤诉即可。欠供应商货款被起诉的,当事人首先应当积极应诉,尽快还款,否则如果根据生效的法律判决文书,债务人依然不履行其义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诉讼的关键就是证据,通过证据还原事实,然后适用法律规定进行裁判。你所讲的问题严格从证据角度讲,确实不够严谨,但是基于有工厂仓管及财务的签名,即便财务已经离职,但在业务往来之时属于厂财务是无可争议的事实,两者结合可以形成证据锁链,基本可以判断出双方间购销业务往来的事实,同时按照最高法院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对方负有举证证明该二人非其工厂员工或在认可是其厂员工的情况下,否认属于职务行为就需举证证明二人的行为不是为厂家,而属于个人行为,在无法举出此方面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就得承担举证不能或说不利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五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