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建筑施工许可流程: 一、申请人提出申请。 二、去建筑工程管理科。 三、建设项目管理部门在受理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该信息符合要求,并颁发建筑施工许可证。 需要提交的资料: 1、建筑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两份; 2、项目审批和投资许可; 3、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用地许可证; 4、拆迁许可证或施工现场是否符合施工条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6、中标通知书或谈判确认单; 7、建设工程合同复印件; 8、资金证明; 9、质量监督委托书; 10、建设项目施工安全生产条件备案表; 11、监理合同及监理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项目监理人员名单、证书复印件、联系电话或建设单位工程技术人员; 12、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主要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的“三类人员”证书原件; 13、施工组织设计; 14、项目经理证书、项目经理手册和联系电话; 15、图纸审查批准并审查合格的全套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16、建设工程竣工文件承诺; 17、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工程总造价、预付款及付款计划证明加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公章; 18、对外施工企业提供金登记表; 19、提交配额确定费收据复印件; 20、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铬化合物生产建设许可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企业向所在地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请,经初审后,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市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将申请材料和初审意见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批。企业申请办理铬化合物生产建设许可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企业申请报告;(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任职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四)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证明文件;(五)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证明文件;(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七)项目土地使用证明或者土地规划意见;(八)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包括含铬污染物治理和综合利用方案)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九)在役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安全评价报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意见书和重大危险源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同意备案文件;(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