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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丈夫下落不明的如何办理离婚?
释义
    法律分析:
    丈夫下落不明的可以申请诉讼离婚。下落不明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被告下落不明已满两年,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的,原告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应当直接判决准予离婚。被告下落不明已满2年,对方不申请宣告失踪,直接起诉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并将下落不明人的诉讼文件送达公告。公告期满,离婚判决缺席。一方下落不明不满两年,另一方直接起诉离婚的,法院受理,但缺席裁判时要慎重考虑缺席裁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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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3 21:2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