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想要再婚,应该采取哪些措施? |
释义 | 申请复婚登记需要双方持所需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声明书并在登记员面前签名,机关审核后发给复婚登记证,不需要进行医学检查。复婚需要的证件包括户口证明、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和离婚证件。申请复婚登记后,恢复夫妻关系。 法律分析 (一)申请 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婚姻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它的产生与消除都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复婚同结婚所要履行的手续一样,都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二)填写声明书 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 (三)签名 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四)审核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审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五)复婚登记证 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要将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撤销,发给复婚登记证,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六)不用进行医学检查 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不再进行医学检查。 复婚要哪些证件 当事人复婚,男女双方应持以下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或者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3、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离过婚的,还应持离婚证件。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复婚申请,应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并在《结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同时收回离婚证。申请复婚登记的当事人从取得结婚证起恢复夫妻关系。 结语 复婚是一项法律程序,要求双方持所需证件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双方需填写《申请复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婚姻登记机关将审核双方的证件和声明,符合条件后准予登记。办理复婚登记手续后,将撤销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并发给复婚登记证,方可产生法律效力。复婚申请人无需进行医学检查。复婚时,双方需携带户口证明、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及离婚证件。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同时在结婚证上注明恢复结婚字样,并收回离婚证。复婚登记意味着恢复夫妻关系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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