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按照凭证中的提示,在对应的空格或者下划线填写相应信息即可。此凭证一般为执法人员填写,并加盖专用印章。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一般指的是扣押车辆或者扣押驾照、行车执照的强制措施决定书。他是一个暂时性剥夺限制你对车辆的使用权,暂时性剥夺你的驾驶行为资格。需要你后期去交警队或交警部门接受进一步的处理,方可解除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被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3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以上是律师根据当前法律法规整理得到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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