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警在哪些情况下可以当场处罚? |
释义 | 扣留车辆的情形包括:未悬挂号牌、未携带证件、涉嫌伪造或变造车辆证件、未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超载、涉嫌盗抢、拼装或报废车辆、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罚款。 法律分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因无其他机动车驾驶人代替驾驶、违法行为尚未消除、需要调查或者证据保全等原因不能立即放行的,可以扣留车辆:(一)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二)具有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嫌疑的(三)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四)公路客运车辆或者货运机动车超载的(五)具有被盗抢嫌疑的(六)属于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七)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拓展延伸 交警执法权:何时可以当场处罚? 交警在以下情况下可以当场处罚:1.交通违法行为:如超速、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2.交通事故处理:根据事故情况,交警可以当场处罚责任方。3.酒驾、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4.交通管制:在特殊情况下,交警可以当场处罚违反交通管制规定的车辆。5.交通秩序维护:如阻塞交通、乱停乱放等行为,交警可以当场处罚。6.其他违法行为:如无证驾驶、驾驶超载车辆等。交警在以上情况下依法行使执法权,以维护交通秩序和保障公共安全。请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结语 请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根据法律规定,交警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当场处罚违法行为,包括超速、闯红灯、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以及酒驾、毒驾等严重违法行为。此外,交警还可以对交通事故责任方进行当场处罚,对违反交通管制规定的车辆进行处罚,以及处理阻塞交通、乱停乱放等行为。请遵守交通法规,以维护交通秩序和保障公共安全。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