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财产分割与婚内出轨 |
释义 | 夫妻一方婚内出轨导致离婚,无过错方可请求法院对其少分财产,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法院将根据财产情况和照顾子女、女方、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法律分析 夫妻一方婚内出轨导致感情破裂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法院对其少分财产,请求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拓展延伸 离婚财产分割:保护受伤一方的权益 离婚财产分割是在婚姻关系解除后,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划分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保护受伤一方的权益显得尤为重要。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财产分割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保双方在离婚后能够公平地分享共同财产。对于受伤一方,可能面临财产损失、经济困境等问题,因此,在分割财产时应特别关注其权益保护。这可以通过合理评估夫妻双方的贡献、财产来源、婚姻期间的财务状况等因素来实现。同时,法律也规定了一些特殊情况下的保护措施,如对于家庭暴力受害者、经济弱势方等,应予以额外的关照和保护。因此,在离婚财产分割中,保护受伤一方的权益是必不可少的,旨在实现公平、合理的财产划分,维护离婚双方的合法权益。 结语 离婚财产分割是确保离婚后双方能够公平分享共同财产的重要过程。在此过程中,保护受伤一方的权益至关重要。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应遵循公平原则,对夫妻双方的贡献、财产来源和婚姻期间的财务状况进行合理评估。特殊情况下,如家庭暴力受害者和经济弱势方,应给予额外关照和保护。旨在实现公平、合理的财产划分,维护离婚双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第八十七条 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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