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同债务转让的三方协议内容包括? |
释义 | 1、债权转让三方协议当事人的身份信息; 2、债权转让的范围。包括债权的类型、债权的数额等; 3、债权转让的时间。债权转让的时间一般是签订合同的时间,如果要办理登记的,一般是以办理登记的日期为准; 4、债权转让三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5、债权转让违约的,违约责任的承担。 一、不当得利的债权转让应当满足什么条件 不当得利的债权转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限制性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受让人、国家、集体利益受损。 2、转让不得改变债权的主要内容。债权作为法锁的观念虽已消失,但债权转让只是主体上的变更,如果存在债的主要内容变更,则发生新的合同关系,而不属于转让性质。债的内容变更包括种类; 数量、品质规格、债的性质、期限、履行地和履行方式、结算方式、等等方面。债的非主要内容变更不会影响法律关系。但债的种类、标的物品质规格、债的性质等主要内容变更后,与原债不再具备同一性。 3、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债权转让的协议。债权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必须符合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转让人主体必须符合资格,即具有处分能力,是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双方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不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债权转让无效。 4、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转让性。根据债的有关原理,某些合同是不可让渡的,其债权也应不可转让。一种是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以特定身份关系为继承的债权; 不作为的债权、因继承发生的遗产给付请求权。第二种为属于从权利的债权。从权利随主权利的移转而移转,若将从权利和主权利分开单独转让,则为性质上所不允许。 5、债权的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6、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和手续。 二、总公司可以把债权转给分公司吗 债权转让,是指原债权人在不改变原债权内容的情况下,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债权转让的主体是债权人;债权转让的内容是债权对债务人的转让;债权转让的标的是特定权利义务以外的第三人。相对义务的主体是原债务人。债权转让成立时,原债权债务人的权利义务消灭,受让人作为新债权人和原债务人的权利义务成立生效,债务人向受让人履行债务。 三、民法债权转让有哪些流程 1、签订协议。债权人与受让人协商一致后,应当形成债权转让协议。2、通知债务人。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不发生效力。3、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法律规定办理债权转让必须经过批准、登记手续的,如果不履行相应手续,债权转让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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