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莆田不动产更正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一、莆田不动产更正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1)单位:企业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证明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社会团体须提供社会团体登记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个人: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由其监护人代理申请。 3.权利人申请更正的,提供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簿记载错误的证明材料及其他必要材料(原件); 4.利害关系人申请更正的,提供权利人同意更正的证明、利害关系证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错误的证明材料及其他必要材料(原件)。 二、莆田不动产更正登记依据节选 我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的,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因此,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有误的,相关权利人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但需要提供必要证据,情况属实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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